怎么看狗狗发情过美国?
这个问题有点冷,不过我还是来答一发吧~ 首先,我并不知道所谓的“美国法”是什么……所以先来说明一下所谓“发情史超过两年”“被其他公狗交配过”等说法的含义吧——
第一,母犬通常有两次发情期,第一次在6-10个月左右,第二次在第二年春天到秋天之间(当然也有少数犬类只有一次发情期的); 第二,通常而言,初次发情期的雌性动物并不具备生育能力,也就是说第一次发情期后,一般不会有怀孕的情况发生——虽然有些动物在第一次发情期之后会表现出明显的排卵迹象,但通常并没有成熟的卵细胞产生; 第三,雄性和雌性动物都有一定范围的生殖区域,在这个区域内,同性的异性犬只会攻击对方以示威胁,而异性的同性则会表现的很友好。一般来说,除了人类之外,其它动物的性别鉴别主要依靠气味而不是外貌特征或者身高体重(尤其是对于狗这种体型差别不是很大的动物)——因此如果一只成年未发情的非本地幼年雌性犬类和另一只成年未发情的非本地雄性犬类共同生活一段时间、甚至交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这两种犬类的后代通常不具备繁殖能力——因为不同犬种的基因差异相当大,并且往往还伴有一些遗传病; 第四,根据我饲养德牧的经验来看,对于大多数品种犬尤其是纯种犬而言,它们发情时的症状是比较明显的,主要是阴部红肿、性情大变,并且对同性的陌生犬只表现的有攻击倾向(比如德牧,会在发情期间对除主人之外的陌生男性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并发出低吼声,如果是黑背就更明显了= =b),同时也会比较喜欢接近陌生人; 而对于杂交犬和土狗而言,这种情况则相对较少见一些,除非已经能够很清晰的分辨公母外形区别的幼年犬,否则很难区分它们的发情与否。由于杂交犬普遍个头较小且性格较温驯,所以对于不常养宠物的路人而言,很容易将发情期内的杂交犬与土狗混淆为同一只犬。 所以我认为题主所说的“美国法”可能是一个类似“美国禁养烈性犬”那样的立法概念而不存在实际意义,毕竟,就算是真正的美系串串(美系金毛串之类的美式猎犬与土狗的混血犬),其血统也难以达到美国养犬俱乐部对其注册纯种的最低标准——以我所知的德牧为例,其父本/母本的最低血统要求都是A1以上,而多数情况下都是A3以上的个体(即第三辈以上的纯种亲代),更不用说其子代和孙代的最低血统要求也都是A1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