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死宠物可以立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系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使他人遭受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后者系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使他人遭受死亡的结果,但因为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不论属于哪一种过失,其犯罪的故意内容都是不一致的。
如果驾驶人员违反了安全驾驶的规定,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疲劳驾驶机动车、非法改装机动车等,并且由于上述违法行为导致了本案的发生,则应对其加重处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应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该法条也规定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如自首;以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如坦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 对于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车辆维修费用)与间接财产损失(因灭失而无法恢复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均应予以赔偿。对于精神抚慰金,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可予以支持;没有规定的,不予支持。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中驾驶车辆撞击狗的情节较为恶劣,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对此应当予以刑事追究。 根据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伤残的,均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驾驶者因为自己的失误冲撞到他人的爱犬,不但不紧张不安,反而不慌不忙、气定神闲地多次倒车、踩油门,对爱犬主人不断谩骂,最终致人受伤,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