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养宠物松鼠算么?
近日,黄浦区动物卫生管理所接到举报,石门二路街道永新坊有人饲养松鼠。经过排查询问,该所执法人员确系饲养了三仓松鼠,但是饲养者否认是其饲养,随后,该所未能查找到确切证据证实其为违法饲养,鉴于此,该所依法对其饲养的三仓松鼠作出没收处理。(2014年10月10日《新闻晨报》)
近日,发生在上海的一起事件显示,由于缺少法律明文禁止,国家林业局官方并未将松鼠列入管束的“野生动物”之列,加之松鼠外形可爱,广受人们喜爱,加之容易养活,很多人便在家中饲养松鼠玩赏。然而,当饲养者超出严格限定范围,甚至因饲养松鼠带来其他社会问题时,便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早在2009年9月28日,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饲养松鼠引发的诉讼案。被告单某从他人处收购了26只松鼠饲养,后经人介绍将26只松鼠卖出,所获利润9730元。因有23只松鼠死亡,单某认为饲养蝎子没有过错,应当由养蝎者和购买者承担责任,据此将饲养之初所拍的的照片打印后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然而,法院经与动物保护组织联系,该组织指出23只死松鼠中,有14只是由于患有腮腺炎,12只是由于患了细菌性肠炎。虽然本案的26只松鼠均是从他人处收购,但单某作为松鼠的饲养者,在没有进行检疫、没有提供任何饲养手册等情况下就将松鼠出售,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单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动物达到一定数量,如犬、马等,应当办理免疫证,由动物卫生监督所予以疫苗接种,动物饲养者负有对动物防疫义务。
2010年7月起,辽宁省海城市对市区内饲养的兔、狗、猫等宠物进行防疫,实施注射疫苗和定期驱虫,每只宠物狗的免疫注射费为1000元,一年注射一次。注射疫苗必须由经检验检疫部门培训、考试的防疫员具体操作。
2011年8月,由国务院批准施行的《宠物防疫条例》将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养宠物应缴纳费用,如养狗要取得养狗证、养猫要打疫苗、狗贩卖狗前要取得健康证明等。也就是说,新规下,狗肉是否安全难以掌控,而吃猫成为可能后,遭殃的可能是老鼠。
养宠物是很多人生活质量提高的显著标志,但随意养、随意弃也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正成为“第四大污染源”的宠物粪便,“到处乱窜”的宠物,对公共卫生的扰动,以及对患病宠物的强制处置,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时有发生,这些不可预知的风险决定了人类饲养宠物的社会成本。因而,在未规范饲养行为与权益责任之前,禁止私人饲养任何野生保护动物,势在必行。